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1:03:29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管辖。基层人民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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