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06:53:27
申请条件。1.申请承租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公布的标准(附表)。(三)无自有产权住房。(四)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五)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以下简称购房优惠)。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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