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08:52:22
关于解除同居纠纷之案例评析 在调查者查阅的案卷中,有这样的情况:一名外地妇女与一个退休老干部相识后不久即同居生活,其间两人矛盾不断,该妇女不仅被迫做了人流,而且还不断遭到男方的打骂。她照顾男方两年多直至其去世,但男方死后她一无所有,带着一身伤病被男方的子女赶出“家”门。同居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由来已久,婚姻家庭关系的多元化倾向已不可逆转。针对这种现象,调查者们提出了以下建议: 1.对事实婚姻应采取相对承认主义,顺应中国传统的婚姻习俗,符合现代社会保护弱者利益的法律制度价值。2.加强对同居关系的法律调整。曾经看过一个美丽的标题:《同居走向天堂之路》,它说“爱情飘忽不定,但是婚姻却是要求稳定的,联系的是责任、义务、财产、子女、道德、。”其实,这款罗曼蒂克的梦境在现实中常常被击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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