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08:59:56
法律分析。上门女婿一直叫离婚,女方不愿离婚的,男方只能向提起诉讼离婚;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双方愿意离婚的,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亲自前往婚姻登记记管申请离婚登记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