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08:02:08
法律分析: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法律、行规和本条例的规定给予合理补偿。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选定;不能共同选定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从报名的具备相应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随机确定。参加随机确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少于三家。随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法律依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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