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06:57:57
1、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买方经济状况恶化或缺少后续支付房款能力而无法支付合同约定房款,导致违约,这应当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买方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考虑自己的房款来源以及后续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为一时冲动而购房,导致违约的尴尬境地。如果确实履行不能,要勇于承担违约责任,尽快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防止陷入债务泥潭而无法自拔。2、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3、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4、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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