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1:46:52
夫妻离婚后,公房使用权原则上归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以及无过错的一方。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法律分析;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公房使用权原则上会判给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无过错一方。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拓展延伸;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中的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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