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1:45:25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主旨是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以谋取非法利益。该罪适用于单位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分析;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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