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09:26:02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时,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和赔偿损失。法律分析;交房后发现房子有问题时,如果是属于小问题或者普通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整改,不能退。但是如果是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问题,可以要求退房。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拓展延伸;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纠纷,退房权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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