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2:09:21
对储蓄存款利息课征的个人所得税常被简称为利息税。早在1950年,原政务院曾公布《利息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利息所得税,后来为了鼓励居民增加储蓄而停征。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经济出现通货紧缩的势头。为了拉动内需,刺激居民消费,1999年起,将《》中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税的规定予以取消,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目前,有的观点认为利息税对储蓄和消费的影响作用不大,建议取消利息税。笔者认为,利息税是否应该取消不应仅仅考虑对储蓄、消费的影响,而应从优化个人所得税制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一、利息税的作用与功能税收制度的设计不应造成同性质收入的税收差别。由此分析,对储蓄存款利息和股息、红利等均征收个人所得税更符合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可见,利息税对储蓄存款的调节作用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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