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1:48:27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包括:一是案件已经被人民法院受理,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不得针对未受理的案件或已进入实体审理的案件提出异议;二是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三是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虽然原告在起诉时通常会选择自己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案件受理后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较少,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律分析;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二)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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