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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1:57:07
法律分析。生产经营有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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