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2:21:39
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并且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民诉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