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7:44:46
没收违法所得的,会计应当积极主动的配合执行机关的工作,不得擅自处理违法所得财物。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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