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7:49:00
【合伙】会计职业的规模化发展与合伙法律责任逻辑的冲突 会计职业的规模化发展,也暴露出合伙的法律责任逻辑与现实之间的脱节。在大会计师行中,合伙人数目众多也导致彼此不了解,无限连带责任真正变成一种很大的风险。合伙的无限连带责任,只有在传统意义上的、小型的合伙企业中才是合理的。19世纪的英国合伙法规定,合伙人不得超过20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合伙本身的 “非主体”地位,以及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代理关系,使得每一个合伙人都能够为合伙以及其他合伙人设定义务,令其他合伙合伙人承担风险和责任。这样,一个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就不能太多,他们之间需要彼此熟悉,相互了解,并且通过共同决策而降低突发性的风险。但是,实践中会计师行、律师行等专业组织的发展,早已突破20人的界限。这导致针对专业人士的诉讼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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