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7:48:45
申诉部门分类如下:1、不服立案、逮捕决定的申诉,由侦查监督部门处理;2、阻碍诉讼权利的申诉,由监所部门处理。3、不服检察院决定的申诉,由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处理;4、阻碍诉讼权利的行为的申诉,由控告检察部门处理;5、不服不起诉、强制医疗决定的申诉,由公诉机关处理。法律分析;具体申诉部门分类如下:1、不服不立案决定的申诉;不服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不服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侦查行为的申诉。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办理。2、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申诉、不服死刑终审裁判尚未执行的申诉以及正在服刑人员提出的申诉。由监所部门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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