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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7:46: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而一审法院仅凭“目前抚养小孩的一般支出水平”,对此也并未有相关证据支持,因此该2000元抚养费的认定是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的。根据通过一审双方确认的事实得知“双方子女就读幼儿园,每月费用720元(含三餐及赞助费)”;同时,根据重庆市统计局数据:2015重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8279元每年,即1500元每月。因此,该子女作为学龄前儿童,其实际需求,并比照成人支出标准,每月应当远低于1500元,更遑论2000元的标准。一、月收入1万一个月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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