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7:53:44
1、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3、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2)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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