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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7:51:45
都说买商品要打假,如今,闹到法院去的离婚官司也需要打假了。今天记者从东城法院了解到,一些人为了多分财产或躲避债务,在离婚官司中,配偶双方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案例屡见不鲜。东城法院近日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今年8月,张-明和刘-丽以婚后感情不和为由,到东城法院起诉离婚。法官了解到,双方都是再婚,相识一年后于2008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没有子女。二人对解除婚姻关系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都自行达成协议,只要求法院以调解方式尽快结案。在庭审中,男方张-明提出将位于朝阳区丽泽西园的一套住房归女方刘-丽所有,自己的住房会自行解决,刘-丽表示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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