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7:54:5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不属于行政裁决,第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属于行政裁决,而是属于准司法裁判。第二,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只能就该劳动仲裁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1、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