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3:49:30
对于竞业条例,虽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但竞业条例,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辟谣】问:竞业协议不能拒签吗?答:可以拒签。双方对竞业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当事人可以拒绝签署,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单位以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来胁迫劳动者,不仅是非法的,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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