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2:11:12
在坚持社保基金单位与职工“双负担”的基础上,强化基金征缴力度,积极解决拖欠和扩面问题。针对目前部分企业存在拖欠保险费的情况,各级经办机构应加大催收力度,视具体原因,依据社会保险相关条例法规采取措施。对符合参保条件、有钱不缴的单位,应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可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对有参保意识、经济承受力薄弱的单位,可考虑放宽期限,采取办理延期缴款或分期缴款等方式,给予适当照顾。强化归集,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逐步增加基金积累,努力营造“人人自我保障,社会保障人人”的社保大格局。2、“以收定支,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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