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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9:44:01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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