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9:28:58
领取结婚证需要携带的证件如下:男女双方各自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规定,民政局收到双方提交的结婚材料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依法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分发结婚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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