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9:15:22
法律分析:如果执行官不作为,每次都说找不到人,可以分三步走反映情况。(1)去找执行庭庭长反映情况。(2)可以找法院领导反应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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