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2:33:39
核心内容:不少楼盘小区都配建了学校和幼儿园等公共配套,但由于开发商不配合接收单位申请产权登记,造成了这部分配套设施产生无法办理房产登记难题。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房地产权登记管理规定》已正式出台,今后如开发企业不配合接收单位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可由接收单位单方申请办理。《规定》自2013年4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公共区域物管不得挪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规定》明晰了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允许归口管理部门单方申请办理房地产登记,避免出现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怠于或无法履行移交责任,造成配套设施确权困难的情形。因为经济效益高,市区内的小区架空层经常成为物管公司眼中的香饽饽,被挪为他用的现象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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