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1:30:51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如下: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2.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3.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申请。4.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5.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6.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认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