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1:32:07
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株洲市已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与职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有关,单位和职工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不低于5%,不高于12%。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2018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年收入在5.21万元以上的单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逐步提高至12%。、省属驻株单位可以参照上级机构所征地的住房公。法律分析;最近,常务会议做出决定,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相关规范及执行目前正在加快制定当中。日前,株洲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单方缴存额最高由1577元提高至1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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