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1:05:07
抗辩权成立事由一般有以下几种。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受害人过错。4、第三人过错。5、不可抗力;等等。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的内容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如下: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3.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力履行债务。4.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5.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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