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1:09:43
(一)权属清晰是基础。应当通过合作方的合作合同(包括合同签约主体架构的选择、合同内容的细化、交易模式的选择等)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不得出现权属不清晰的情形。(二)对外宣示应准确。应当在影视作品中的片头和片尾用准确、清晰的语言来描述著作权归属于谁,避免仅仅使用制片人、出品人等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字样。(三)保护方式宜多元。由于著作权是法定的,不能随心所欲的创设权利。为避免出现在合作过程中出现非法定情形的侵权行为无法追究的情形,建议将各种可能出现的著作权争议,尽量在合作合同中一一列举,清晰表述,日后发生争议后可直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责任,以弥补侵权责任保护方式的不足。一、电影作品著作权属于谁啊。(一)不同法制国家确定的主体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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