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1:14:15
【人身伤害的赔偿】人身损害导致的精神损害具有“同价性” 精神损害一般指人身损害对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可以分为受害人本人的精神痛苦和受害人近亲属的精神痛苦。如果受害人并未死亡,则一般只计算受害人本人的精神痛苦,虽然受害人亲属亦会产生痛苦,但根据吸收原则,对受害人本人赔偿后不再对其亲属予以赔偿。只有当受害人死亡的,其亲属的痛苦才单独考量。不过,有学者指出,因伤致死的案例中,如果死者受伤后死亡之前的一段时间内神志清醒,痛苦异常,但未及向加害人主张即死亡,该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能否由其家属继承并行使[7]本文认为在此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继承问题,因为同前所述,受害人精神损害对其亲属的精神损害具有吸收功能,如果受害人活着,则排斥其家属的请求权。严重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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