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7:31:52
一、立案庭审查不查法院管辖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审查,如果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可以对案件不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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