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7:29:49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是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管理工作,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的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过境动物和过境转基因产品的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或者其代理人。一、进境动物申请单位应当向初审机构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2.输入动物需要在临时隔离场检疫的,应当填写《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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