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7:07:25
刘某是某单位内退职工,于1999年3月与单位签订一份《内退合同》。之后,刘某一直在外务工。随着客观情形的发展,2005年单位多次通过召开职工大会等民主程序制定了新的经营管理制度,后续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已向全体职工公示。该制度也规定了有关内退人员工资待遇发放标准。其发放标准比《内退合同》的标准要偏低,遂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单位按照《内退合同》标准发放工资。[分歧];已签内退合同新定制度能否取代。第一种观点:认为应支持刘某的诉请,按照《内退合同》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因为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第二种观点:认为应驳回刘某的诉请,按照现行制度规定标注发放工资。[管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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