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8:35:50
所需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2.双方夫妻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4.户口证明;5婚育证明(两地各一份)。程序:回原地派出所地办理迁出手续,当地会给一份档案袋。持上述材料及档案袋到迁入地办理迁入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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