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1:29:45
按照现代合同理论,合同关系终止后,双方当事人仍须履行通知、协作、保密、照顾等后合同义务。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因劳动关系的特殊性而具有如下特征。1、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呈现形式上平等、实质上仍不平等的法律特征。2、从法律关系的内容来看,后合同义务的法定化体现了国家权力的干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得协商改变。3、从法律关系的客体来看,劳动力具有财产性与人身性的双重属性,对劳动者的保护不仅应关注财产性利益,更不得忽略人身性利益。一、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有哪些。(一)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关系主体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只能是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上述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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