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1:27:28
法律分析。“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 0日。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加上98天顺产假后,现行的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新的修正案草案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这意味着,修正案草案若获得表决通过,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法律依据。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