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1:31:40
法律分析。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残疾人就业比例大于等于1%,减缴50%,即按照应缴费金额的50%缴纳残保金;企业残疾人就业比例小于1%,减缴10%,即按照应缴费金额的90%缴纳残保金。3、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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