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1:34:03
法律分析。(一)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要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2.当前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显示为正常。3.申请人购(建)的住房不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4.所购(建)的住房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5.申请人必须是所购(建)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6.按我市规定的首付比例交付首期房款。首次购房20%,已有一套20%(已结清贷款),已有一套30%(未结清贷款)。7.按我市规定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二)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1.我市公积金存、贷款比例(即“个贷率”)在90%以内。2.贷款对象只限于我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含非本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3.申请人家庭(指夫妻双方)须结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