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0:49:02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小英婚嫁到某村七组,户口却一直未从娘家迁出。七组经群众代表协商,决定把现有田按现有的人口分配到户(减去姑娘出门、死亡,加上婚进、出生的人口)并确定原承包田到期土地分配方案;2015年8月,经七组群众代表讨论形成《七组征地溢出土地讨论方案》,原告小英未参与分配。洪泽县妇女联合会对原告小英反映出嫁后土地权益得不到维护的问题进行说明,“经了解,其出嫁后,户口未迁出,有责任田。”2015年10月10日,小英婆家村委员会出具证明,“小英的户口一直未迁入,在本村未享有受征地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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