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1:07:28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追究男方重婚的刑事责任。若有证据证实男方与外遇对象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女方可以追究男方与外遇对象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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