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1:04:28
法律分析: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该规定。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该规定。法律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市和区、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畜牧兽医、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有关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一)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负责犬类的免疫、检疫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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