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0:54:14
1、有利于新融资渠道的开辟。对于未取得上市资格的公司,可以通过注入优质资产、剥离不良资产的方式,使股份公司具备上市资格,然后分拆出去独立上市,开辟直接融资渠道,这在国内已是普遍做法。而对于已经上市的公司而言,由于经营业绩欠佳失去配股资格,或由于股本偏大、股性呆滞,从而丧失或降低了二级市场再融资的能力,对于上述情况下的上市公司,采取将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方式,达到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目的,应是较为现实的选择。此外,母公司可以借助子公司的上市融资,在增强自身资金实力的同时,使母公司利用增量资金不断培育新的可上市子公司,形成良性循环。2、对原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