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0:51:38
一、 举办活动前,社团应统筹策划,书面作好活动的计划。二、 活动的审批程序。1、 领取《社团活动申请表》。(一般一次活动领取2份)。(时间:周一至五;地点:行政楼团委办公室)。2、 按要求填好申请表后,直接送到团委办公室的书记助理审批。3、 需借用教室等教学场地、仪器的,须向教务处申请。4、 需借用体育场地、设施的,须向体育部申请。5、 需借用校内其他场地的,须向保卫处申请。三、 各大社团具体展开已获审批的活动。(一般应邀请负责干事参加其活动。)。四、 活动完满结束后的工作。1、 各大应及时以书面形式(A4纸打印)整理出活动总结。2、 在活动完全结束后的7天内,各社团应把总结和一份申请表(另一份申请表。和计划书由社团自行保存)迅速交到负责该社团的社团部干事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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