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0:55:37
购房认定规则:首套自住房需满足无其他住房记录且首次贷款;第二套住房需满足仅有一套住房记录且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受理;特殊情况下婚姻状况变化会影响认定。法律分析;一、购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借款人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中无住房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且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记录系首次公积金贷款的。二、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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