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0:58:48
1.明确企业内部会计人员职责,加强内部监督制度。(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违法违规的会计事项。这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会计法》赋予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监督权力;二是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内部通过会计监督制度中赋予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监督权力。(2)对企业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要求查明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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