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0:56:25
法律分析。1、以各种方式乱收费、乱摊派的。2、擅自向他人征收、征用财物的。3、有其他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情形的。法律依据。《党纪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五条 六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情形。(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在法定情况下,各级党组织或经过授权的党员可以依法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不构成违纪。(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具体包括:依法不应扣、不应缴、不应罚;无法律授权;超过法律规定加重群众处分等情况。(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具体包括:将应当支付给群众的财物扣留不给或少给;对应当支付给群众的钱款,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借用群众钱款,拖延不还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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