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0:59:55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行为及相应处罚措施,包括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违规超车或变更车道、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以及不按规定停车等行为,违反者将被扣12分、处200元罚款,并可能被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12分,处2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4)不按规定停车的。拓展延伸;逆向行驶违法处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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