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1:46:20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未及时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并要求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等。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发给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了法律责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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