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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1:24:20
法律分析。行为人逃跑,应该视为时效的中断,找到被处罚人后,再次执行拘留。同时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三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一)哄闹、打架斗殴的。(二)殴打、欺侮他人的。(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四)预谋或者实施逃跑的。(五)严重违反管理的其他行为。拘留所人民警察对被拘留人使用警械应当经拘留所所长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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